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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大举措助力韩国政府促进就业政策

四大举措助力韩国政府促进就业政策

  韩国政府在危机过程中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,进行了迅速和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,特别是对金融、公共部门、大企业的改革,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,从而带动了就业的增长。

  自从金大中就任韩国总统后,政府对就业问题非常重视。金大中政府被誉为人民的政府,内阁被称为反失业内阁,由总理牵头成立了反失业方法委员会,帮助韩国促进就业、恢复经济。

  韩国政府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:

  1.投资和产业政策促进就业创造

  首先,要形成有利于持续创造就业的环境,消除经济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,增加国家在国际上的信誉,吸引外资流入以创造就业;通过法制改革和完善鼓励商业和经济活动,特别是建立新的企业。韩国在1999年已有142 个企业建立帮助中心,到2000年末计划增加到222个。2000年建立了风险投资基金,政府的公共部门设入1万亿韩元,帮助约1000家风险公司;劳动部与信息和通迅部及科学技术部合作,向中小企业管理局投资2000亿韩元帮助小企业成长。其次,通过产业政策促进就业。如促进信息和通迅工业的发展以吸纳劳动力。在1999年已有11个软件中心,2000年要增加到19个;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;促进海外就业,对于已登记的求职者提供一揽子的就业入息,包括海外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,尽量为求职者提供海外就业的评估和咨询。再次,对企业雇用下岗人员提供经济补偿,如企业雇用一名下岗工人,企业可获得该工人 1/31/2工资的补助。此外,韩国为促进就业还制定了一系列临时就业措施,包括通过公共就业过程创造就业岗位。韩国政府规定,公共就业工程首先应雇用低收入家庭成员和长期失业者,计划在2000年度投入11000亿韩元的资金支持,其中中央政府投入8000亿韩元,地方政府支付3000亿韩元。

  2.促进社会不利群体——青年、老年、妇女、残疾人、长期失业者的就业

  2000 年将投入650亿韩元用于对失业青年进行培训,增加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经验,为18~30岁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培训机会。为了适应知识经济的需要和青年未来的发展,要求在200013.5%的青年人应受到知识经济方面的培训,到2001年这一比例应达到20.8%。对于老年人(55岁以上),政府的鼓励措施主要是:当企业有55岁以上的工人超过职工人数的6%时,每雇用一个老年工人企业可获得9万韩元的资助,并可获得1/31/4的工资,期限为6个月;此外在某个工作地点新雇用10人以上的老年工人或新雇用的老年工人已占总工人数的5%以上时,企业均可获得资助。

  在全国实施鼓励雇用长期失业者的措施。韩国1999年设94个促进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办公室,2000年将增加到142个,对于雇用长期失业人员的企业,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助。资助的期限为半年至一年。对于长期失业者的培训也不少优先措施,如给予定期的鼓励指导、让其挑选培训课程等。对于残疾人,首先是由于 残疾人就业促进和职业重置法的实施,残疾人就业有法律保障,韩国有大量专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,负责诸如分配、职业评价、培训、咨询等功能。此外,政府和社会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残疾人生产产品的销售,主要是政府公共机构优先购买残疾人生产的产品或为他们作些宣传;政府为残疾人就业建立方便设施安置促进基金,便于残疾人就业设施的建设。韩国政府规定,在公共部门的人员中,至少雇用2%以上的残疾人,每雇用一名残疾人,政府要给雇主支付60%100%的工资;如残疾人要创业,政府可提供条件优惠的贷款,韩国还有6个专为残疾人设立的培训中心。此外,韩国政府对促进妇女就业十分关注,为了促进妇女就业,政府的措施有:在各地区的劳动局都没有劳动妇女处,为妇女就业提供咨询和帮助。对于下列雇主,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:对于那些给予妇女30天以上的雇主;在企业集体合同或在就业规定中,阐明对怀孕、生育妇女照顾的雇主;每雇用一名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妇女就业。其中对企业补偿为获得1/21/3工资,期限 6个月。在就业方面,韩国严厉禁止性别歧视,在各地劳动局都设有反对因歧视妇女而解雇报告中心,并有热线电话可投诉。

  3.实施就业保险制度

  就业保险由劳动部主管。劳动部成立就业政策委员会,部长任该委员会的主席。根据195年实施的《就业保险法》,所有企业都应加入就业保险,但下述情况除外:农业、林业、渔业和猎业中员工少于4人的企业或个体企业;小型建筑企业;家庭服务业。

  保险费:1999年前,工人和雇主各缴纳0.6% 的工资总额的费用;1999年起,各缴纳1%工资总额的费用,这是为了应付高失业的状态。

  此外,企业还应拿出0.3%工资总额的费用用于就业安全和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开发。如企业雇员少于150人,则以工资总额的0.1%用于职业技能开发;如雇员超过150人,则应拿出工资总额的0.3%用于职业技能开发;如雇员超过1000人,则企业应支付0.7%的工资总额。

  就业稳定活动:在人力资源短缺或由于国内经济波动而使就业形势不稳定时,政府将采取一系列的就业稳定活动,如防止工作岗位流失,加速再就业,拓宽就业机会。具体有如下内容:

  (1) 对就业调整的支持。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,就业调整是不可避免的。对于在稳定工人就业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的雇主,政府将给予适当的支持。这些稳定就业的措施主要有;减少工时以让更多的人分享工作机会;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行转岗培训;积极外派劳工等。

  (2) 对区域就业促进活动的支持。随着工业结构调整的加速,在某些区域或行业的就业状况迅速恶化。如矿山的关闭,传统产业的衰落等。这种情况会导致区域经济的停滞,从而产生就业危机。韩国政府对这类情况给予高度重视,在政策上予以支持,进而培育出新的产业,产生新的就业,促使地区和行业就业状况的好转。

  4.培育新的劳动文化

  为了促进就业,韩国政府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新劳动文化政策。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:建立新的劳资合作体系,减少劳资冲突和矛盾;继续实行和完善就业稳定政策;培养创造性的新型知识工人;改善工人的福利和利益;促进女工权利的改善和对女工就业的支持;完善适应新时代的先进劳动行政管理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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