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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兰教育体制

  芬兰学制与我国类似,国民义务教育九年,学童七岁入学,高中分普通中学或职业学校,均为三年,高等教育机构分大学与工专,正常情形高中或高职毕业通过会考,十九岁进大专院校。

  芬兰大专院校全系国立,经费悉由教育部编列,但多数工科大学与专科学校因有建教合作与专业性研究计画,部分经费来自民间与芬兰科学院。各大专院校外国学生大多视同本国学生,免学费,仅缴学生会会费(包括健保费),自行负担生活费。外国学生申办签证时需有财力证明,如系交换学生则需芬兰大学提供证明,如台大与赫尔辛基大学交换合作协议,台大来此学生宿舍由校方提供,尚可支领月费。

  芬兰现有大学二十所,包括正规大学十所,科技大学三所,经济学院三所,艺术学院包括音乐、美术、戏剧、工艺设计各一所,另有国防大学属於国防部,与国立大学同一等级。工专共有三十二所,另有警察学(转载自出国留学网http://www.liuxue86.com,请保留此信息。)校一所。各大学、经济学院、艺术学院均授予博士学位,大学修习学位制度两制并行,可分学士、硕士、Licentiate 及博士四阶段,亦可进修硕士再修博士,一般情形以学分为主,修完一二○学分可得学士学位,硕士一六○学分,Lice ntiate 二六○学分,博士三二○学分(每学分上课四十小时)。除向政府贷款之学生修习年限有限制外,一般学生无限制,但多半三年可修完学士学位,硕士多则六年,硕士再修博士约需四年左右,均需提交论文。芬兰学生虽然免学费,但大学生多半工半读,十年始念完大学取得硕士者比比皆是。

  芬兰二十所大学现有学生人数十四万七千名,修习学位外籍学生三千名,另有交换学生约二千五百名,中国大陆在芬兰留学生约有五百名,芬兰多数大学与大陆大专院校有交换合作计画。芬兰各大学为推行「教育国际化」,目前已开始在各大学开设以英语为教学媒介之各科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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